动真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你可不要领第一张罚单哦~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宣传部主办
1月22日,柳江区再次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柳江区将严格按照柳州市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安排布置,公安部门、安监、环保、城管、社区(村委)将立即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悉,在春节当月,公安部门、区大气办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集中开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
(一)禁止时间:自2019年1月11日起;
(二)禁止区域: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焦 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 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见附图)。
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看到这里有估计有不少人要问小编?
问.
我家在农村,可以放吗?
答.
一律严格按照柳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划分处理,请自行对照。
问.
最近我还看到有人在拉堡放鞭炮啊?也不见有处罚?
答.
相关部门已经在路上,马上到达战场~
问.
小朋友放的那种小烟花也不行吗?无伤大雅啊?
答.
小编爱莫能助,《通告》指明,“各类”烟花爆竹均是禁放对象,小烟花也不行~
问.
过去年三十、初一大家一块放炮确实乌烟瘴气,那是不是过完年以后再放就没事了?
答.
恐怕不行哦,实在想放的,小编还是劝大家到“红线”外过过瘾吧。
总之,小编还是劝大家,千万莫要抱侥幸心理,等下挨罚就要拍大腿了。(张益达)
【来源微柳江 转载请注明出处】
感谢您的关注,这里是柳江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微柳江”
制作:韦 露
编辑:姚森友
审核:刘 斌
欢迎关注“微柳江”
1、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微柳江”(或者 lj7217492)-关注
2、点击文章标题下面的“微柳江”-关注
3、点击文章的右上角-查看公众号-关注
4、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添加关注
投稿邮箱:jinriliujiang@163.com
QQ:279104999
报料电话:7217492